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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2020年度校管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3/01 15:52:46

各单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现就开展2020年度校管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本年度廉政档案主要采集现职校管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信息。

二、采集内容

现职领导干部“个人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情况、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等三个方面19项内容。

三、采集时间

202131日至2021312日。

四、采集方式

采用电子化方式填报,通过“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客户端-4.0.1”进行。

五、具体填报流程

1、各单位填报自行下载“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客户端”(见附件1)。

2. 下载“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客户端-4.0.1”后,要求安装到未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电脑系统是Win7及以上版本,暂不支持苹果电脑),然后进行填报。

3. 填报前,客户端会提示阅读“填报须知”,请仔细认真阅读后,再按廉政档案内容逐条进行填报。

4. 个人廉政档案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先打印出纸质版廉政档案,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再生成电子版廉政档案数据包,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

5、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将廉政档案压缩包和纸质版廉政档案统一收集并填写统计表后,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6、报送内容:各单位统一进行报送(廉政档案压缩包1份,个人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版廉政档案1份,各单位电子统计表)

7、报送时间:2021312日前

8、报送地点:机关楼523办公室

9、联系人及电话:司超群 13796987007 6503361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使全体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重要意义,确保干部自觉如实完整填写廉政档案。

2、各单位组织开展廉政档案的采集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做好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私自记录、复制、存储、泄露廉政档案信息,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4、校纪委将对信息采集情况进行核查,对迟报、瞒报的予以通报。

 

东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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