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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社会领域“记录小康工程” 相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主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6/11 17:23:00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协助提供社会领域“记录小康工程” 有关重点工程资料的函》和大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报送“记录小康工程”相关资料的函》的通知,按照学校要求,请研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涉及重大工程有关资料

具体包括:截至目前,已完成的具有首个或重要历史意义、示范作用的标志性重大工程,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 2017 年以来完成的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提示(不仅限于):

1.平台建设工程:

(1)提高油气采收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非常规油气研究院;

2.图书馆;

3.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

4.国家大学科技园;

5.学校整体搬迁。

报送时限:

6月16日前提供2012至今的资料;

6月21日前提供1978-2012年的资料;

6月25日前提供1949-1978年的资料。

所提供资料要包含项目简介(项目基本情况、重要意义等,200 字以内)和 2-3 张具有代表性的图片。

上传数据格式标准详见附件。

二、报送相关出版物等材料

1.本单位或者个人在省级以上出版社会公开出版的关于大庆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理论著作;

2.本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省级及行业内奖项的关于大庆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出版物;

3.本单位或个人公开出版的关于大庆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出版物。

收集资料时间节点:1949年以来,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至今),反映大庆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历史成就相关的理论著作和出版物。

报送时限:6月25日前。

请按照时间要求报送以上两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pudydbk@nepu.edu.cn

联系人:刘桐同 金海燕

联系电话:0459-6503830 0459-6503221


党委宣传部

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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