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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1/22 11:01:29

按照省招考院自考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自考主考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实践环节考核安排、学位授予等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布。

一、主考专业

1.专业名称及代码:081502石油工程(本科)

2.课程设置及代码:见下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7744 石油科技英语 14 任选一门
4 00016 日语(二)
00017 俄语(二)
5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6 06336 油田化学 5  
7 07745 工程流体力学(一) 4  
07746 工程流体力学(一)(实践)* 2  
8 06337 石油工程 10  
06338 石油工程(实践)* 2  
9 06339 油藏数值模拟 4  
10 06340 油气开发地质 5  
11 06341 提高采收率原理 5  
12 06342 油气集输 5  
13 06343 物理采油技术 3  
06344 物理采油技术(实践)* 1  
14 06345 现代试井分析 4  
15 10578 石油工程毕业论文* 0 9220
  合计 73  

注:(1)课程名称后带*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2)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3)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将于2024年10月起按照新专业规范实施。调整后,专业开考计划将全部按新的专业课程设置。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发布专业课程调整的通知,做好调整后的相关准备。

3.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由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二、实践环节考核安排

1.报考条件:考试课程全部通过。

2.考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具体安排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公布的实践环节考核开考计划为准。

三、学位授予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须在申请毕业前2周左右向学校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并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可获得由东北石油大学授予的工学学士学位。

1.符合毕业条件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

3.在读期间,外语成绩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通过我校认可的学士学位外语联考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3级(PETS3)的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东北石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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