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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任课教师调、停课管理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0/29 09:47:41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加强对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现对研究生课程调停课审批程序做出以下规定,请各院(部)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院(部)在落实教学任务、制定课表时,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安排好教学时间。

二、课表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按开课计划中教学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进行教学,不得随意调、停课或委托他人代课。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调、停课

1. 在执行教学计划中,如遇与本科课程冲突,应与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协调解决。

2. 任课教师因学术会议、出差及病(事)或产、婚、丧假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

3. 学校或学院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

四、调、停课手续办理流程

1. 任课教师须向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并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提交调停课申请,研究生部审批通过后方可通知学生进行调、停课。

2. 调、停课申请至少提前一天办理,如临时突发性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应在课前1-2小时内电话告知研究生部培养科,并按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3.为保证每学期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原则上课程开课第一周不办理调、停课手续。调、停课应于调、停课后两周之内安排补课,以保证教学质量。

五、管理与检查

1. 原则上每学期每门课程调、停次数不得超过 3 次。各院(部)应对本单位整体调停课次数进行严格控制,对于每学期调停课次数过多的单位,研究生部将予以通报。

2.发现未经审核通过而私自调停课的任课教师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按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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