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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做好推荐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4/19 00:00:00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推荐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黑高工委字〔2012〕19号)文件精神,省高校工委定于2012年6月底前,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开展创先争优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专项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校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及文件相关精神做好推荐工作。具体推荐事项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拟推荐2个基层党组织,2名优秀共产党员参加省高校工委的专项表彰。其中推荐先进党组织为:二级党组织1个,基层党支部1个。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先进党组织,各二级单位可根据近三年学校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先进党支部(见附件2)情况,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个先进党组织(其中二级党组织1个,基层党支部1个),也可以自行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各二级单位必须从近三年受到学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中推选2名党员(见附件2),参加省高校工委的专项表彰。关于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同类型的要做好排序。

二、材料上报工作

关于此次推荐工作各单位需要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参加省高校工委专项表彰推荐表》(附表3)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4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机关楼513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zbzsq@126.com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高校工委文件及学校党委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做好此次推荐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12年4月9日
 
附件1:《关于做好推荐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附件2:2009-2011年学校命名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参加省高校工委专项表彰“先、优”推荐表》
 


附件1
 
 
关于做好推荐表彰创先争优活动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党委: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委高校工委定于2012年6月底前,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开展创先争优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专项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型及数量
1、院系级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先进基层党支部30个。在全省高校院系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推荐。
2、优秀共产党员50名。在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
这次省委高校工委专项评选表彰活动,只表彰院系级党组织、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开展树立“百面旗帜”活动。采取不分配名额、学校逐级推荐、工委择优选定的办法进行。在推荐省委高校工委命名表彰的基础上,按照条件,党的关系隶属省委高校工委的高校由省委高校工委从中择优选拔推荐到省委和教育部参加表彰评选。党的关系不在省委高校工委的高校的省委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由党的关系所在地的市委、有关部门党组或党委负责,但可参加省委高校工委推荐到教育部表彰评选。
二、推荐条件和范围
1、推荐创先争优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本校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取得实效。党组织班子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围绕中心科学决策、推进落实,体现出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党员群众拥护。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好,积极参与“创业、创新、创优”主题实践活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有院系级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先进个人典型。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科学完善,党组织活动规范严密。坚持党的宗旨,在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事迹突出,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2、推荐创先争优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大力弘扬 “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肃态度、严明纪律”的“三老四严”精神,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推动本校科学发展中突出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平时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生死关头能豁出来。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带头树立诚信、文明、礼仪、时尚的龙江新形象,先进事迹突出,在高教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参加由高校工委命名表彰创先争优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范围为全省普通高校。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学校层面的党委和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本次表彰推荐对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重点在基层特别是教学、科研、服务一线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近三年受到院系级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党员中评选推荐。
三、评选表彰方法步骤
评选推荐表彰工作主要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组织基层推荐。评选推荐表彰对象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好中选优的方法进行。由各校按照评选表彰条件提出推荐对象。
2、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对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要征求学校同级纪委、监察部门的意见。
3、公示确定人选。院系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在所在学校基层党组织中公示,一般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后,经学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上报。
4、上报推荐材料。各校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上报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推荐。
5、确定表彰对象。省委高校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校推荐排序情况确定拟表彰人选,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省委高校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各类表彰对象,并公示。
四、材料上报的具体要求
1材料种类、数量、格式和内容
(1)学校党委要上报推荐先优的正式文件。党员数量较多的本科学校同一类型限推荐2个,要在文件中列出顺序。
(2)先优审批表一式二份。审批表要根据给出的表样格式(见附件)统一设制,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厘米。标题采用22磅宋体,“基本情况”、“曾受表彰情况”、“主要事迹”栏目采用四号仿宋体,其余栏目均采用12磅仿宋体。“单位名称”填写“中共xxx委员会”;“基本情况”栏,填写“中共xxx委员会隶属于xxx党委”,下设党支部(总支)xxx个,党员xxx名;“曾受表彰情况”栏,填写2009年以来获得的最高层次荣誉称号(有高层次不填写低层次)。推荐的先进个人每份须贴好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3)先优事迹材料一式二份。每份2000--2500字。使用A4打印纸,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3厘米,每页22行,每行26个字。党组织事迹材料标题为“中共×××委员会事迹”,个人事迹材料标题为“×××同志的主要事迹”。大标题采用22磅宋体,一级题采用17磅黑体,二级题采用17磅楷体,正文采用17磅仿宋体。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特色,言简意赅,注意运用典型事例、数据和对比分析加以说明,尽量减少一般性议论,力戒大话、空话、套话。
(4)以上上报材料一律打字,均使用WORD软件制作。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文档一份,邮箱:hljgxgwzzb@126.com。所有材料由学校组织部统一填报。
2、报送时间
推荐材料上报高校工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联系人:雷永超、王晓亮;联系电话:0451-53645540、53629419。
五、推荐表彰有关要求
各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把专项表彰作为深化创先争优及“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要环节,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和本校党委的表彰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切实把好选拔推荐关。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加强党员教育引导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向先进看齐,自觉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强化党员教育、加强党组织建设的过程。各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抓住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力契机,结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领导点评活动,帮助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方向。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6日
 
 
主题词:高校 创先争优   表彰 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件2
2009-2011年学校
命名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一)2009年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一、先进党委、直属党支部(3个)
地球科学学院党委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二、先进党支部(20个)
地球科学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党支部
石油工程学院油气田开发工程教研室党支部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材料工程系党支部
化学化工学院化工系党支部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系党支部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计算机基础教育系党支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党支部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第三党支部
电子科学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党支部
外国语学院英语第二教研室党支部
数学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党支部
人文科学学院公共管理与社会学系党支部
应用技术学院机关党支部
艺术学院音乐系党支部
秦皇岛校区管理处机关党支部
校机关科研处党支部
校机关宣传部党支部
校办产业管理处东油公司党支部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离休干部党支部
华瑞学院化学工程系党支部
 
三、优秀共产党员(53名)
吴 伟 韦丹宁 李 鑫 周志军 赵提才 毕凤琴 张  颖
杨 霖 刘 刚 陈 博 邴国强 张秀艳 苍留松 杨 鹏
戴 庆 王媛媛 张永益 杨井志 段志雁 肖艳玲 王赵亮
吕秀丽 宋成铭 张旭光 宋国亮 李春明 包 锋 李 娜
王忠东 丁 丽 付 民 张 兰 陈淼鑫 宋 英 马洪杰
张庆民 曹明阁 郭志强 赵秀波 许丽伟 任 玲 崔 巍
李会迪 蒋太善 杨静波 高新成 宋立国 陈玉田 孟昭和
张洪涛 薄 海 乔 文 徐宏莉
 
(二)2010年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一、先进党委、直属党支部(4个)
地球科学学院党委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党委
校机关党委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二、先进党支部(22个)
地球科学学院勘查技术与工程系党支部
石油工程学院大学生第三党支部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材料工程系党支部
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第二党支部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工程系党支部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计算中心党支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热能工程系党支部
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党支部
电子科学学院大学生第一党支部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党支部
数学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党支部
人文科学学院马列教研部党支部
秦皇岛分院电信系党支部
艺术学院美术系党支部
校机关学工处党支部  
校机关人事处党支部   
校机关校办党支部
研究生院机关党支部
校办产业管理处东油公司党支部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离休干部党支部
后勤管理处物业党支部
华瑞学院石油工程系党支部
三、优秀共产党员(52名)
 
王伟明 王雅春 张冬杰 宋明星 毕雪亮 皮彦夫 于 磊
赵立新 李 伟 张海燕 牛瑞霞 舒 阳 王金玉 齐元俊
吴雅娟 林 琳 赵明飞  李 娟  林向义  王 成 韩 建
张雪梅 杨云峰 荀明俐 姜发志 衣实贤  秦宝财  丁琳琳
高丽娜  林国兴  丁  磊 张晶宇 胡志维 王福军 栗 磊
刘志丽 刘连卫 吕崇福 张 平 朱艳坤 吴维民 宫龙江
王启芳 李瑞斌 高新成 郭凤禄 申宝库 崔振华 孙志新
宫兆峰 冯 研 宁 晶
 
(三)2011年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一、先进党委、直属党支部(3个)
石油工程学院党委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体育部直属党支部
二、先进党支部(19个)
地球科学学院地球物理学专业党支部
石油工程学院提高采收率研究所党支部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力学党支部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实验中心党支部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第一党支部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教育技术系党支部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第一党支部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第一党支部
电子科学学院物理系党支部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党支部
数学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党支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概论党支部
人文科学学院大学生党支部
秦皇岛分院建工系党支部
艺术学院机关党支部
校机关教务处党支部
研究生院机关党支部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离休党支部
华瑞学院石油工程系党支部
三、优秀共产党员(52名)
徐德龙 朱焕来 杨二龙 赵万春 王春华 任福深 刘 刚
桑希勤 殷海双 陈雪松 刘华蓥 尚福华 吕春怡  徐 颖
周英明 张彦明 李凤升 任宏旭  于 波 徐 斌 刘佰明
胡金燕 原 雯 刘宏凯 荀明俐 蒋京颐 王宏亮  芮法成
林立君 陈淼鑫 宋丹丹 盖 宇 侯苏珊 邓万友 胡 畔
王东明 王俊丰 李俊刚 马小刚 李 达 张逢玉 吴维民
宫龙江 李 琪 吴春玉 孙喜发 张光明 刘长宝  杨福才
杜景峰 冯 研 徐宏莉
 
 
(四)2010~2011年度
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十佳”党员先锋名单
 
 
2010~2011年度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3个):
地球科学学院党委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艺术学院直属党总支
2010~2011年度创先争优“十佳”党员党员先锋(13人):  
教书育人党员先锋(3人):张云峰(地科) 张海燕 付光杰
服务育人党员先锋(4人):胡 庆 刘国清 薄 海 于喜峰
党员学习先锋(3人):姜民政 魏淑惠 于卫华
老有所为党员先锋(1人):崔振华
品学兼优党员先锋(2人):滕秀莹 崔俊峰
 


附表3
 
 
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参加省高校工委专项表彰“先、优”推荐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推荐类型
名称/姓名
所属单位
备注
先进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注:1推荐先进党组织,各二级单位可根据近三年学校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先进党支部(见附件2)情况,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个先进党组织(其中二级党组织1个,基层党支部1个),也可以自行推荐。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各二级单位必须从近三年受到学校命名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中推选2名党员(见附件2),参加省高校工委的专项表彰。关于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同类型的要做好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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