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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08 15:32:16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此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类别分创业类和启动类。

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

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提高、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资助金额:创业类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每人资助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创业类资助人员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2015年5月1日以后注册

2、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

3、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启动类资助人员条件:

1、2015年5月1日以后回国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者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2),套印成册,13

2、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1份(要求见附件3)。

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2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证明;

3)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

4)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

5)专著、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SCI/EI检索论文佐证材料中需提供检索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创业类提供)。

佐证材料(2—(6的原件按以上顺序排序,同时报送。

  (二)电子版材料

   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word版,命名格式:申报类别+姓名+申请表)。

   2、佐证材料扫描件(PDF版,命名格式:申报类别+姓名+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6115: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机关楼320室),电子版材料发至nepursk@126.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同一单位有多人申报的,请各单位排序后上报。

   联系电话:6503274

   联 人:尹义方  魏永生  

   附  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启动类)

   附  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创业类)

   附  3:佐证材料及顺序说明

 

  

 

                                                                  人事处

                                                                2020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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