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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1/22 08:12:13

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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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03月20日止。

二、申报方式

1.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yskx.mct.gov.cn/index?url=http://yskx.mct.gov.cn/)(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后出生)。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5.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6.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四、资助强度

1.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

2.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提交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书》和《活页》纸质版各1份,A4纸打印(用于形审);

2.二级院部的《申报汇总表》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3.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六、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网站查看《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http://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101/t20210120_920879.html)。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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