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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5/26 14:44:44

各二级院部:

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以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积极参与推选。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选工作。要将参与“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选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2.坚持创建标准。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附件1)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坚持政治为要、师德为先,把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创建活动推选工作,真正把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单位)推选出来。

3. 按时间节点上报。各院部最多按每院1个名额推选上报“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予推荐。人事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院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出1个上报省教育厅。

请各单位于2021630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10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报人事处师资科(机关楼3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

联系人:苏珊珊   联系电话:6503326


                                             人事处师资科

                                   2021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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