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部处公告 >  正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9/03 14:24:4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09月24日止。

 二、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2022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会议培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不超过50万元,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

  2. 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科学传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不超过100万,本期拟资助不超过10项。

  3. 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战略研究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不超过400万元,本期拟资助不超过15项。

要求项目申请的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不得跨年。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 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4.“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5. “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6. 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二)申请注意事项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本申请须知、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会议培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将是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以上填写不正确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660.htm),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科研处

2021年09月03日

 

 

   版权所有:2019 东北石油大学

   黑ICP备14003409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服务邮箱:Webmaster@nepu.edu.cn

  

今日共计访问量:
本站共计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