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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9/22 18:56:48

各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22224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首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青年拔尖人才(以下简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长期奋战在绿色储藏、质量安全、高效物流、营养健康、粮油加工、粮机装备、物资和能源储备、信息化等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热爱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坚守诚信底线,身体健康。

(ー)领军人オ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领域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或工程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拥有重大原始理论创新或发明创造,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现代粮食产业和国家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3.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宏观政策、经济理论研究方面有显著成果,被党中央、国务院采纳;

4.主持研发的原创性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得到广泛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一等奖。

(ニ)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领域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工程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取得一定的原始理论创新或发明创造,有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发的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采纳: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不超过2名领军人才候选人和3名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同一人才项目、同一专业领域限推荐1名候选人。

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着力优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オ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探索通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在科技攻关中发现优秀人才。要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等倾向。

(二)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招呼”“走关系”。

四、其他事项

请于2022928日前将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样表见附件34)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才服务与师资科

联系人:苏珊珊

联系电话:18346626767

                      人才服务与师资科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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