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校园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1/26 08:56:38

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冬季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省进入冬季后雨雪增多,道路湿滑,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高的实际情况,学校已投入部分资金改造了校内道路,更换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减速带、校内施划交通标线和停车位,同时安保人员也加大了校园巡逻交通治理力度。但目前校园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超速、乱鸣笛、占用人行道停放,电动车超速、骑车带人、电动滑板车及轮滑进入机动车道等违规现象依然突出,严重影响了校园交通秩序,给校园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消防通道畅通,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秩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交通,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1、机动车

(1)教职工、学生、学校公务车辆、后勤保障机动车辆凭门禁系统授权进出校园(新购置机动车辆可凭工作证或一卡通进出);

(2)因工作需要或业务联系需进入校园的校外车辆,由接访单位或接访人预先向保卫处值班室(电话6504110)报备,门卫核实清楚后办理登记换证手续放行;

(3)因单位组织教职工活动或学生实习实训雇佣大型客车及大型施工车辆等进校,须承办活动单位开具书面证明向保卫处报备,并于约定校门和时间进出校园;

(4)严禁校外闲杂车辆进入校园。无牌车辆、出租车、滴滴车辆、私拉私运车辆、外卖电瓶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学生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门卫核实清楚后办理登记换证手续放行);

(5)严禁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超速、不按道路标线行驶、逆行,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机动车;

(6)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不得强行通过;

(7)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带、楼宇出入口、车辆与人员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放车辆。黄色网格线为消防通道不得堵塞或阻碍道路通行;

(8)各单位有责任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学生遵守学校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2、非机动车和行人

(1)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非机动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骑车时使用手机、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攀扶其他车辆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3)行人应走人行道,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应靠道路右侧通行;

(4)严禁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骑双人观光车、坐卧、嬉闹、打球等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内道路堆放杂物或举办活动,占用交通道路。

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违规行为

1.对驶进限制停车区域、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草坪上停放的车辆(含非机动车)或堆放杂物、举办活动等,取证并书面告知所有人进行教育督促予以改正。

2.对乱停乱放车辆,经告知所有人拒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对违停车辆牌号录入门禁系统黑名单,取消其校园通行授权1个月,并在校园网和公告栏上进行通报。对于不服从管理,情节比较严重的,禁止其进入校园。

3.一经发现 “三无”机动车,立即收缴并移交执法部门强制报废。

4、校外进校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及长期占用校内停车位,校卫队采取张贴提示、锁车、拖离等措施纠正违规停放行为,拖车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对蓄意滋事、不服从校卫队管理的车辆以“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和安全”移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5、对超速行驶车辆校卫队员将予以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3次以上者,取消其校园通行授权。

三、落实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保卫处作为校园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

2、各单位要落实管理部门职责,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倡导广大师生遵章守纪、文明走路、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同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

3、发包单位负责经营商业网点的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学院要把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纳入学生教育和员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校报、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结合学校日常教育和各类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5、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校园不是也不应该是交通安全的法外之地。希望各位师生员工充分理解,遵守规定、配合管理,齐心协力打造平安、稳定、文明、和谐的美丽校园。

四、雪天路滑温馨提示

雪天路滑请及时关注路况信息,尽量减少驾车出行。冰雪路面行车要集中注意力,保持安全车距,低速平稳驾驶,不要随意并线、超车。制动时采取点刹或降挡减速,转向时要减速加大转弯半径,遇有情况提前减速,切忌急打方向、急踩刹车。

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19年11月22日起实施。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东北石油大学保卫处

2019年11月26日

 

 

   版权所有:2019 东北石油大学

   黑ICP备14003409号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服务邮箱:Webmaster@nepu.edu.cn

  

今日共计访问量:
本站共计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