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9日止。
二、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院、部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2、本年度项目申报时,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前三位承担人。正在承担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三位主要承担人员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前三位承担人。
3、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项目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4、过往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提交材料:
1、《推荐申报2019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纸件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2、《推荐申报2019年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前三完成人员汇总表》纸件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3、《大庆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与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一起装订成册,白色封皮胶印,一式2份。
4、所有纸质材料由二级院、部统一交至科研二科,电子版统一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五、通知的具体内容、要求等信息参见附件。
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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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