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教育部科技委员会《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要求,按照要求组织遴选和推荐。
一、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上午10:00止。
二、申报方式
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候选条件和程序的要求组织遴选和推荐,每单位限报1项。
四、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之间。
五、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组织所属高校的申报工作,教育部直属及其他中央直属高校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推荐。各组织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教育部港澳台办负责组织港澳高校的申报工作,推荐的项目不超过6个。
2、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的组织推荐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该部门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组织申报,并将《推荐表》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3、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
4、各组织推荐单位应负责对申请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5、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电子文档(Word版),请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http://www.moe.gov.cn/s78/A16/s3719/s4537/)栏目中下载。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六、提交材料:
1、《汇总表》纸质版1份,二级院、部签字盖章。
2、《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
3、《推荐表》纸质版1份。
4、所有材料以二级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交至机关楼315室,电子版发至kyc01@126.com的邮箱。
七、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16/s8213/A16_sjhj/201909/t20190926_401043.html),查看《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八、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相关附件下载.zip
科研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