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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08 09:39:31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教育部将开展2019 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二级单位。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岗位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 5 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向教育厅限推荐“先进集体”1个。

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学校向教育厅限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各1人。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学校向教育厅限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

(二)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 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 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 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四)全国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优秀教师”: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 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 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 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推荐程序

1.各二级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

2. 各教学科研单位限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个;各机关教辅单位限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个。如果没有具备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不予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审推荐工作。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校领导、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五、报送推荐材料时间及要求

1、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机关楼326室)。

2、需报送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一式2份。

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一式5份。

人:王勇  苏珊珊

联系电话:6503326

电子信箱: wydqpi@126.com

附件: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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