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9]1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黑教科函[2019]292号)要求,现开始组织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我校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3、申报的工程中心需依托我校的黑龙江省一流学科。
4、其他申报条件详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项目申报
1、限项申报。我校共1个申报名额(全省1个申报名额),各符合条件的单位自由申报,科研处统一组织评审。
2、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填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中关于附件的要求、填写说明),并组织初审工作。
3、汇总表(签字盖章)、申请书连同全部佐证材料1份于6月11日前交到科研处平台科,平台科进行复审。
4、科研处暂定6月13日组织评审,公示合格后上报教育厅。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平台科联系。
联系人:王华,郑颖。
联系电话:0459-6503617。
电子邮件:kycpt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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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