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上半年博士招聘报名工作已基本结束,将于近期组织博士研究生面试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考核安排
1、各用人单位应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组。其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领导、相关专业负责人及本单位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组长由各单位自定。
如所有面试博士均为外校毕业,面试考核组成员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考核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少于12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4人。成员构成主要有:本单位教授,包括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及校内其他单位相关专家。
如面试博士有我校毕业生,面试考核组成员由用人单位和学校专家组成员合同组成,一般不少于12人,院内成员构成主要有:本单位教授,包括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至少6人。院外成员构成主要有: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及校内其他单位相关专家至少6人。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考核组组成名单,应在面试前2天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机关楼324)审查备案。
2、各用人单位对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遴选。
(1)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2)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计算面试分数时要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必须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拟聘人选确定: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录用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涉及取舍情况,由面试考核专家组商议确定人选。
(4)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公示后因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补入。
3、各用人单位的面试工作应在2019年06月15日前完成,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由用人单位至少提前3天通知应聘者。用人单位各岗位的面试原则上集中进行,面试原则上要求每人30分钟左右。
4、各用人单位应提前3天将安排的面试时间、地点通知校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
5、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本、硕、博)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
(2)2019届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3)加盖原单位或院校公章的《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原件;
(4)各类证书原件(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5)科研成果原件(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7)2019届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一式三份。
第(1)~(6)项材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十二册(可根据面试考核组专家人数调整),第(7)项材料就业协议书为确定录用后签约使用。
6、各用人单位使用《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核评价评分表》进行记名测评,打分表可根据各单位需求进行修改。
7、面试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拟聘用人员审批表》,并将所有打分材料及最终算分结果交由人事处列席人员带回归档。
三、考核程序
1、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2、召开考核组会议,考核组组长介绍岗位及考核要求;
3、应聘者介绍个人情况及面试(面试顺序由专家组与应聘者协商或抓阄确定);
4、考核组参考应聘者的材料及面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按照考核评价得分,择优确定人选。如遇特殊情况,由考核组全体成员商议决定。
5、公示。各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选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处分批公示。
6、签署就业协议。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正式报道后签订《东北石油大学聘用合同》;其他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签订《东北石油大学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1、发现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证件等有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实行回避制,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及其导师,不得参与面试工作。
3、如面试工作受到应聘者质疑,并被实名举报的,一经查实确有违规情况的,取消用人单位的当事岗位招聘资格,并全校通报。
4、人事处会选派专人列席各用人单位面试考核,并协助各用人单位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