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了改变我校公房资源“粗放管理、无偿使用、调配困难、分配不均”的状况,建立符合现代大学要求的公房管理制度,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要点的要求,启动我校公房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现对各单位所管理使用的公用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具体事宜及要求如下:
一、公房类型划分
1、办公用房
(1)行政办公用房,领导和一般管理人员用于行政办公的用房;
(2)教师工作用房,各类教学人员用于办公的用房。
2、教学用房
(1)教室
包括各种普通教室、制图教室、多媒体教室、 语音教室、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及其配套用房等。
(2)实验实习场所
包括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专业基础课实验室、专业课实验室、计算机房、工程训练中心等。
3、科研用房
指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平台用房,即各类科研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作站等。
(1)国家级科研平台用房;
(2)省部级科研平台用房;
(3)市局级科研平台用房。
4、服务用房
(1)公共事业用房。是指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师生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所需的用房。包括图书馆(阅览室、书库、自习室等)、档案馆、体育馆、会议室、资料室、公共业务服务大厅、学生活动用房等。
(2)基础设施用房。是指为保证学校各类设施正常运行而必需的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中水处理间、锅炉房(或热力交换站)、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消防用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
(3)后勤保障用房。是指为满足全校师生日常生活需求,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用房。包括食堂、浴室、公寓、校医院、人防车库、警务用房、值班室、收发室、储藏室、卫生间、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活动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等。
(4)专项服务用房。是指为满足特殊目的需要而设立的用房。包括机要保密室、信访室、试卷库房、党员之家、职工活动室、单位或部门内部专用于行政的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等。
5、经营用房
指校外单位或个人按合同关系承租学校房产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学校单位使用学校房产自主从事经营活动的用房。
(1)批发零售类用房,如超市、文体用品商店等;
(2)餐饮类用房,如冷饮厅,小吃店等;
(3)生活服务类用房,如洗衣店、快递站点等。
二、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6月30日至7月28日
2、学校核查——9月10日至11月10日
三、具体事项
1、普查责任分区:本次普查工作基本遵循“谁使用,谁统计”的原则,采用单位自查上报、学校核查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
2、普查要求:各单位按照建筑平面图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公房资源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包括建筑物楼名、房间号、房间名称、房间类型、使用面积、负责人等。
(1)填写表格:此次普查需各单位填写公房资源使用现状统计表(附件3)和公房资源使用现状汇总表(附件4),样表请于东油办公用房管理群文件中下载,群号为:480269793.
(2)核对和补全图纸:各单位需根据下发的相关CAD图纸,认真核对3项内容,即房间号、房间名称和房间面积。如有不符或空缺内容请予以补全。如自行更改房屋格局的,请准确测量并在图纸上进行更改标注。更改和补全的内容一律使用红色笔标注。
3、材料上报要求:7月28日前将上述2个附表和建筑平面图的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机关办关楼511室,表格电子版上传至资产管理科信箱(dyzcglk@163.com)。
联系人:胡畔 霍新江 联系电话:6504504
相关附件下载.zip
资产管理处
2017年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