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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调课、停课及代课管理规定

来源:艺术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07 12:42:17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加强课堂管理,保证教学计划正常有序地实施,根据校教(2016)76号《东北石油大学关于更换主讲教师和调、停、代课的规定》艺术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上主讲教师和课表一经定稿,应保持相对稳定,除极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更改。

二、如有因病、事等原因需要变更主讲教师和课表,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更换主讲教师:更换后的主讲教师须满足

在开课前向所在系、中心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主讲教师更换申请表》,经院部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调、停、代课:教师至少提前一天向所在系、中心负责人提出申请,负责人依据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后,方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办理“教师调、停、代课申请”,填写申请时,必须写清楚拟调、停、代课时间、次数及原因,并上传附件(说明具体情况),由院部教学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三)任课教师因个人原因,所授课程的1/3学时及以上不能按时授课,将不允许继续调课;超过1/2学时及以上不能按时授课,下学期将不分配本门课程;对于经常性调、代课的教师,学院将暂停该教师授课,及时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师调、代课申请被批准后,主讲教师应尽快通知学生。

四、各教学单位在设置公共课、基础课时,应有2名以上教师能完整授课,以便在各类集体活动需调课时,可及时更换主讲教师或代课。

五、节、假日或学校重大活动的教学调整由校教务处统一安排。

六、每学期期末考试期间,除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批准外,全校各类(包括非学历教育等)课程一律停课。

七、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代课和承担主讲教师任务。

八、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更换主讲教师和调、停、代课的教师,将按教学事故给予严肃处理,具体处理办法见 《东北石油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九、各系、中心应严格控制更换主讲教师和调、停、代课的次数,保证教学质量。每学期末学院公布各部门更换主讲教师的调、停、代课情况。

十、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执行,教师原则上“零调(停、代)课”,任何一项超出调、代、停课条件的变更,都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参考指标之一。

艺术学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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