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转专业与转学实施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24〕99号)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根据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土木院”)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定,目的在于能够平稳、有效地完成学生转专业的工作,合理利用土木院的教学资源,更好地完成土木院及东北石油大学对学生培养的各项任务要求。
土木院转专业工作充分考虑现有的师资力量、教学软硬件资源、专业评估及专业认证等各项教学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各专业的接收能力和接收条件,平衡全院的教学资源。
二、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李栋
副组长:滕振超 王媛媛
组员:刘昌宇、卢召红、李清、刘洋
秘书:董杭
三、总体要求
申请转入学生必须满足《东北石油大学转专业与转学实施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24〕99号)文件规定。申请转入土木院学生应该充分了解我院转入专业,具有较浓厚的兴趣。原专业中所修的课程应与转入专业契合度大,能够经过学分认定后进入所选专业学习,或者进行简单补修后达到转入专业的要求。拟转入我院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在原专业学习学业良好,身心健康。
四、转专业接收条件
本科一年级(2024级):
1.建筑学专业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全校所有非艺术类学生均可。
2.土木工程专业(含西班牙国际班)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全校所有非艺术类学生均可。
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全校所有非艺术类学生均可。
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全校所有非艺术类学生均可。
本科二年级(2023级):
1. 土木工程专业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转入专业应与本专业归属同一专业门类均可。
2.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转入专业应与本专业归属同一专业门类均可。
3.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转入专业应与本专业归属同一专业门类均可。
4. 建筑学专业接收条件:成绩无要求,转入专业应与本专业归属同一专业门类均可。
五、各专业接收名额
六、各专业咨询地点、电话
七、选拔程序
1.接收转专业预申请: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发送至各专业指定邮箱,并加入联系群。
2.资格审查:各专业负责人在联系群中进行答疑,依据转专业接收条件对预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接收转专业正式申请: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交至申请转入专业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4.正式审核:采用面试或谈话的考核方式,了解拟转入同学的基本素质和思想情况。各专业通知申请转入的学生审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审核结束后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转入的学生。
5.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登记确认表》经本人签字后交至学院办公室。
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