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院在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及流程须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执行。学院综合考核方案如下:
一、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序后装入透明文件袋,文件袋内第一页为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于4月20日前送到物电院533房间,交给姜老师。
1.材料清单:
①《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②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导师,且申请导师须在推荐信上手签“同意报考”字样。
③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
⑤科学研究论述1份,含本人科研经历、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等。内容中涉及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⑥《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公章);
⑦《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⑧符合硕博连读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本专业综合考评排名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及学位课平均成绩单,不提出免考申请或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供;
2.特别说明
(1)报考材料应完整和清晰,盖章处应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2)考生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非考生本人签字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提交报考材料不完整,其报考资格无效。
(4)对于网上报名学历(学籍)验证不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
(5)材料①②在考生被录取后由学院整理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
二、综合考核程序及内容
1.专家初审(4月30日前)
学院组织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进行初步评价并打分(满分100分)。根据专家初步评价结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申请人需提交3000字科研综述报告,涵盖内容如下:
(1)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从事申请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从科学研究论述选题价值、研究方法、技术基础、预期目标等内容中反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综合考核(5月10日前)
(1)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200分,专业外国语、专业知识考核各100分,单科(专业外国语或专业知识考核)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①专业外国语考核(100分)
方式:抽取专业外国语翻译题签进行翻译,由考核小组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外国语成绩认定分为两类:
A类:专业外国语成绩=50分+外国语翻译成绩×50%,适用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雅思成绩≥6.0分、托福成绩≥80分外国语等级证书考生,带相关证明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备案。
B类:专业外国语成绩=外国语翻译成绩,适用于其他未提交外国语等级证书的考生。
②专业知识考核(100分)
考核工作小组围绕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采用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包括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等,综合评定考生的专业素养。考核工作小组采取无记名赋分制进行量化评价,给出考生专业能力考核科目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工作小组围绕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科背景、团队意识、学术兴趣及身心素质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围绕个人简况、学习经历、科研经历、科研设想等所做的“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研究计划”PPT汇报(限20分钟以内),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意识、科研工作能力、外语交流能力及培养潜质,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已有成果、对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出发,量化评价考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考核工作小组采取无记名赋分制,给出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成绩。
三、考核纪律
1.“三随机”工作机制。面试过程执行“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个人身份审核。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替考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保密。严禁考生泄题,严禁考生将面试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4.加强督导检查。研究生部在面试进行期间随机对各学院(部)面试过程进行抽查,即时掌握面试情况,并对面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修正。
四、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专家初审的最低分数线为45分,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如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的配偶、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博士生申请-考核,该成员须回避。
3.综合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在符合学校有关录取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仍相同者,由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投票确定优先录取者(涉及到考生报考的导师回避)。
4.此综合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