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数量和对象
推荐数量:200名
推荐对象:我校2020年在校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18周岁以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6、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或两个自然学期)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主要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团委、青协、社联、大学生创业中心、教务助理团等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社团负责人;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班级干部;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如党支部书记由教师担任,学生担任副书记也可以);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9、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10、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三、选调推荐程序
(一)部署动员和宣传(7月9日)
学校召开2020年选调生工作动员、启动会。
(二)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7月9日-7月14日)
一是个人申报。各学院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
二是初审把关。各学院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
三是资格审查及公示。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汇同进行复审,严格把关,按照各学院推荐名额等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三)二轮选报(7月27日-7月28日)
7月27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7月28日17:30前,各高校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并将修改后的选报信息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及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打印准考证和笔试
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选调生招录笔试与全省2020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
四、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新招录的选调生在乡镇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