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整个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是研究生培养最基本的质量标准,请各院(部)认真做好202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微调整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新增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制定
参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东油校发[2024]41号)(见附件1)进行新增硕士专业(清洁能源技术、环境工程等)的培养方案编写工作。培养方案需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同行评审等环节,最终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详见附件5)。
二、赴外地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
针对异地分时段培养的研究生,秦皇岛校区、环渤海能源研究院、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应与异地培养研究生所属学科在原培养方案基础上,结合异地培养实际情况论证形成定制化培养方案,并由学科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不具备开课条件的课程,参照《关于异地研究生教学开课管理的通知》执行(见附件2)。
提交材料包括:
(1)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2)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电子版(见附件3、4);
(3)培养方案修订全过程论证记录表(见附件5)。
三、将人工智能融入培养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要求,普及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涵盖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核心概念与技术框架),强化行业场景应用能力(结合我校能源领域学科优势,重点解析页岩油勘探开发、提高油气采收率、智慧油田、黑土地保护等的创新实践),现要求各学科专业在原有核心课程中至少选择一门升级改造为“人工智能+核心课程”数智融合课程,并在培养方案中须对该门课进行“人工智能+”标注,示例:“油区构造解析(人工智能+)”。
四、课程信息核对
各院(部、中心)需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表对教务系统中现有培养方案进行核对。因学科发展需要,各院(部)可针对专业培养方案内容进行微调整,例如对文字说明、课程名称或学分、开课学期调整等(含本通知中第三条涉及课程)。更改需提交纸质版修订说明,学院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机关楼321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将根据学院提交修订说明,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调整工作。
五、补充通识课课程简介
为了使新入学的研究生更清晰地了解通识课课程,各学院需要提供开设通识课的课程简介(约200字,具体课程见附件6)。通过概述课程性质、教学目标及核心内容,从而帮助学生便捷、高效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通识课程。
以上材料严格时间限定,于5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机关楼321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youp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