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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9/29 14:39:28

各院(部):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东北石油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就有关事宜做以下通知:

一、专业实践涉及范围

研究生二年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专业实践方式

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可灵活选择以下方式:

(1)校内实践:依托校内创新实践平台、实验室、实训中心等,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校内实践场所需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具有专业实践资格,实践辅导教师由创新实践平台、实验室、实训中心指派。

(2)校外实践:进入学校、学院建立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也可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在自己所在单位开展。

三、专业实践要求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年的实践教学,其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按照各学科要求执行。

四、专业实践过程安排

1.实践需求征集:

学校或学院向企业征集实践需求信息,导师也可根据自己的科研项目自主安排学生专业实践,确定学生校外专业实践地点、实践内容和校外导师。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己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申请省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学生,按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招生计划表(附件1)中各基地相关专业要求,填写《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请表》(附件2),提交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经基地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

2.实践计划制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外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做好详尽的实践计划,在第三学期向学院提交《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3),汇总后交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离校时间三个月以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合作培养三方协议》。

专业实践计划如有变更,须在变更前提交《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4),并递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备案。

3.实践具体实施:

学生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的形式进行,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

(1)集中实践:

在同一单位实践时间超过六个月。实践中期或学期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集中实践)》,由校内外导师进行考核。    

(2)分段实践:

在同一单位实践时间少于六个月。每段实践结束后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分段实践)》,由实践单位进行考核。

4.专业实践考核

学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填写《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及专业实践报告》,由学院组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应在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一个月结束,考核结束后由学院秘书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务系统,考核评价表汇总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1.各院部、专业学位点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要重视专业实践管理和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外出时间的研究生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专业实践结束后务必按照我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返校手续,方可进校。

2.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专业实践活动安排与考核,保证专业实践质量。

3.各院(部)将专业学位学生的《东北石油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纸质版汇总,10月15日前交至培养办公室(机关楼321)。

 

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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