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石油大学转专业与转学实施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24〕99号)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现有的师资力量、教学软硬件资源、专业认证标准等各方面因素,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土木院”)为顺利完成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科研副院长、学生副书记
2. 工作小组
组长:教学副院长
组员:各专业系主任、副主任、辅导员(大一、大二年级)
秘书:教学秘书
二、转专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三、总体要求
申请转入学生必须满足《东北石油大学转专业与转学实施办法(修订)》(东油校发〔2024〕99号)文件规定,应充分了解我院转入专业,具有较浓厚的兴趣。原专业中所修的课程应与转入专业契合度大,能够经过学分认定后进入所选专业学习,或者进行简单补修后达到转入专业的要求。拟转入我院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或纪律处分已经解除),在原专业学习学业良好,身心健康。
四、各专业接收名额
遵照学校接收转入学生比例不超过专业人数30%的要求,土木院各专业接收大一、大二的转专业学生名额如下所示:

五、各专业咨询电话

六、转专业接收条件
1. 对原专业的课程成绩无要求。
2. 接收非艺术类学生。
3.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或小语种均可。
4. 门类要求:大二转专业,仅接收工学门类。
七、选拔程序
1. 接收转专业预申请: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发送至各专业指定邮箱,并加入联系群。
2. 资格审查:各专业负责人在联系群中进行答疑,依据转专业接收条件对预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对于初审不通过的告知学生。
3. 正式考核:各专业负责通知申请转入的学生审核时间、地点及方式,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考核拟转入同学的基本素质和思想情况,并结合已修课程成绩作为参考,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10]*40%+面试成绩*60%。各接收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考核结束后各专业联系人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申请转入的学生。
4.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备案。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登记确认表》经本人签字后交至学院办公室。
八、其它说明事项
1. 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应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做好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转换、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
2.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进行一次专业调整,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按照转入专业标准交纳学费。
3.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转专业文件。
东北石油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