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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石油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4/17 14:54:34

各院部、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石油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6]3号)、《关于开展首批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征集的通知》(油教[2026]4号)及《关于组织2026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6]5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学会通知要求,择优向中国石油教育学会推荐高等教育优秀教材7项、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7项,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要求及条件

详见中国石油教育学《关于开展石油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6]3号)、《关于开展首批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征集的通知》(油教[2026]4号)及《关于组织2026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6]5号)。

注意:1.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若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2.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境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评选;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评选;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教材,以及已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的且未改版的教材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优秀教材,由项目负责人/成果第一完成人/教材主编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单位制定遴选推荐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程序、组织择优遴选,按研究生限额推荐,确保申报质量。推荐的教学成果不分等级。将拟推荐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及教材核心信息在院部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成果/教材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所涉及的论文、教材、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违规申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理,取消该成果推荐资格,所在单位不得递补推荐。

三、推荐数额

1.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及教材奖均不接受个人申报。其中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校内申报不限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需由各单位按指标限额推荐(见附件)。

2.各单位需在汇总表中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四、提交材料:

(一)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工程案例

2.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工程案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二)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1.石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石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成果报告

3.石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

4.石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5.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承诺书

(三)高等教育优秀教材

1.石油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申报书

2.教材编写人员综合考察意见

3.专家审查意见表

4.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5.教材使用情况证明

6.石油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推荐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经学院组织评审、排序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

2.申报材料中,除汇总表需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PDF两个版本外,其他材料一律提交PDF版。所有需签字盖章的内容,请先完成签字盖章,再扫描成PDF。

3.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4月29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注意:申报材料中涉及“成果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均为所属学院或单位,待最终确认推荐后调整为东北石油大学

报送邮箱:yjsbpyb@nepu.edu.cn

联系电话:6503422、6504792

联系人:贾老师、李老师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部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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