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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司法厅文件 关于开展2026年“防诈反诈·青春无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8/31 10:00:00

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司法厅文件


                           关于开展2026年“防诈反诈·青春无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为全面提升我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新生群体识诈防诈能力,筑牢校园反诈第一道防线,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联合发起“防诈反诈·青春无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新生群体防诈意识,更好守护新生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活动自9月1日起到9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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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内容

(一)高发诈骗套路科普:重点讲解刷单返利、冒充老师收费、游戏账号交易、助学贷款诈骗、“两卡"跑分等针对学生群体高频诈骗类型,揭露话术套路,普及骗后报警、止损操作流程等。

二)涉诈法律风险提示: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以案释法,警示说明出租出借“两卡" 参与“跑分"洗钱、协助诈骗引流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拒绝成为诈骗帮凶。

(三)个人信息保护引导:讲清随意泄露身份证号、点击陌生链接、扫描未知二维码等行为的风险,指导学生规范管理个人信息,从源头切断诈骗实施路径。

三、活动安排

(一) 上好新生“反诈第一课"。紧抓新生集中军训、入学教育的关键窗口期,通过专题宣讲、布设宣讲阵地、利用校园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诈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学生安装使用“国家反诈中心" APP,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综合反诈

(二) 开展校园“防诈反诈"集中宣传周。初步拟定9月第二周为集中宣传周,各市(地)私极组织公安、司法工作人员走进校园,在食堂、宿舍、教学楼等学生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发放反诈宣传手册、普法文创产品,安排民警、律师现场答疑,结合“反诈快问快答" “诈骗场景模拟" “抽奖答题"等互动活动,提升学生参与度,同步组织宣传队伍全覆盖走访新生宿舍,面对


面讲解防骗要点。

(三) 组织推进“无诈班级”创建。以新生班级为单位开展反诈主题班会,由辅导员、班级安全委员牵头,组织学生讨论防骗技巧,建立“学校一辅导员一班级一宿舍"四级宣传传导体系,每周在班群推送反诈提示,张贴防骗倡议书,针对有兼职需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危学生建立重点台账,落实辅导员、民警结对帮扶,前置拦截涉诈风险。

四、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为我省连续第二年面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新生群体开展的专项反诈宣传行动,未来将作为秋季开学固定工作持续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诈反诈进校园工作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教育、人社部门负责统筹属地院校沟通协调,公安、司法部门联合组建专业宣讲小分队入校开展工作。要强化跨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研判校园反诈形势的复杂性,结合属地院校学生特点优化亘传措施,确保反诈宣传真正落地见效。

活动结束后,各市(地)司法局牵头统计本地区新生反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总结可复制推广的优秀经验,工作开展情况10月巧曰前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省公安厅联系人:梁泽群,联系电话: 82696358 

省教育厅联系人:于清泉,联系电话: 5367623 

省人社厅联系人:罗佳秋,联系电话:8793907

省司法厅联系人: 韩蕾,联系电话:8229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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