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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方案(提纲)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4/20 09:20:20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考试

综合考核方案(提纲)

根据学校文件《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院在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及流程须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执行。学院综合考核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不对外公布)

二、综合考核程序及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满分100分,可以采取笔试或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考核时间:520 800-11:00

考核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二教C415

考核内容(科目):管理学

考核要求:卷面成绩为100分。答案一定要写到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考核评分标准(评价项目、评价要点、分值等):名词解释2小题,每题3分,共6分;简答题3小题,共16分;论述题3小题,每题11分,共33分;案例分析题3小题,每题15分,共45分。

2.综合能力面试(重点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专业英语、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核时间:520 14:00二教C415


考核方式:线下面试

考核内容: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素质

考核评分标准(评价项目、评价要点、分值等):专业英语40分,专业综合素质60分。重点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专业英语、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注意: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5分,综合能力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才有录取的资格)

三、考核纪律

(一)提前三天对综合考核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综合考核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二)所有参与综合考核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综合考核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四)所有参加综合考核工作人员在综合考核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接触。

(五)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每个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本小组考生综合考核问答情况的记录、技术保障等工作。综合考核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将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资料妥善留存。

(七)对综合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八)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

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综合考核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

                                                                      2023  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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