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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教学实验室设备管理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5/31 13:56:58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认真《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层层压实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定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平安校园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准入制度的执行,降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管制类危化品等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排查和整治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和用水用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杜绝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三、专项整治范围

全校下设实验实训(中心)室的各二级学院、研究院(所)。

四、专项整治具体安排

以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教育部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目录》将专项整治分为五个专项板块进行。(各专项期间内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3年5月下旬-6月上旬,通过各二级单位自查和现场抽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危化品使用情况,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化品的存储与使用情况以及危化品超量存放现象。

2.实验室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2023年6月中旬,通过文档查阅和现场抽查,全面核查二级单位特种设备(特别是气瓶)采购、存储和使用情况,特别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台账记录,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3.实验室危废搜集处置专项整治行动

2023年9月上旬,通过各二级单位自查和现场抽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危废回收处置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废是否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实验室水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3年9月中下旬,通过各二级单位自查和现场抽查,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插线板串联使用,老国标插线板、违规电器使用等情况。

5.实验室安全设施及物资专项整治行动

2023年10月,通过各二级单位自查和现场抽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设施与物资配备情况,特别是危险实验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要明确本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责人,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因检查不细致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管理使用实验用品(特别是涉危险化学品项目开展拉网式清查);对检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需做好记录,并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他们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师生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六、特别说明

如有疑问,请致电老师,电话:0459-6507962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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