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现将各单位及申报者需报送的材料说明如下:
一、各院部初审的内容
各院部职称领导小组要按照学校规定,对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业务水平、职责履行、业绩成果、申报资格进行全面评价;申报材料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符、相关性等情况进行界定;对申报者授课类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实验课)进行界定;对申报者的任职资格情况进行核定。
各院部在报送材料前,需对本单位申报者的审查情况(包括申报业绩成果、申报材料与其从事专业的相关性,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考察情况,任职资格情况)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进行公示,公示至少3天。
二、各教学院部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
1、初审完成后,请报送初审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告内容样版见附件1)1份。
2、报送《2023年各教学院部初审合格的申报职称人员汇总表》纸质版2份(见附件2),命名为:“XXX(单位名称)申报职称人员汇总表”,请各单位按正高、副高、中级的顺序进行分类汇总。
3、申报者需交《晋职述职表》纸质版15份(请不要正反面打印),请各单位按申报职称人员汇总表中的顺序进行排序(正高、副高、中级分别排序)。(此排序不是推荐排名顺序,只用于汇总材料)
4、《东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修正版)》(东油校发〔2020〕20号文件)规定“2013年1月1日以后来我校工作,且评职当年不满45周岁申报者,须有至少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1年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请各单位将拟晋职称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的情况统一汇总,报送《2023年拟晋职称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表》纸质版(附件3) 2份。
5、申报者需提供业绩成果原件,主要指论文、著作、教材、博士论文、获奖等,材料原件由各二级单位收齐并自行保管,由于今年将集中专家审核材料,请各单位务必将原件收齐放好,以便需要时能随时提供。
6、电子版材料:
附件1、2、3及申报人员述职表(word版),命名为“XXX学院职称评审电子版材料”,发至Dy_rsk_320@126.com。
三、教辅及机关单位申报职称人员上报材料要求
1、报送本单位《2023年教辅及机关单位申报职称人员汇总表》纸质版2份(见附件4),命名为:“XXX(单位名称)申报职称人员汇总表”。
2、申报者需交《晋职述职表》纸质版15份(请不要正反面打印),请各单位按申报职称人员汇总表中的顺序进行排序(正高、副高、中级分别排序)。(此排序不是推荐排名顺序,只用于汇总材料),发至Dy_rsk_320@126.com。
3、申报者上交业绩成果原件(主要指论文、著作、教材、博士论文、获奖等,材料原件由各二级单位收齐并自行保管,请各单位务必将原件收齐放好,以便需要时能随时提供)。
4、附件4及申报人员述职表(word版),命名为“XXX单位职称评审电子版材料”,发至Dy_rsk_320@126.com。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11月8日下班前,各院由专人将述职表、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到人事处人事科(机关楼335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0459-6503274。同时上交评审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为200元/人。
五、对所有申报职称人员的其他要求
1、所有业绩成果(教学情况、科研项目、获奖、专利、论文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2、为方便审核论文,请将论文单独装袋放在本人业绩成果材料中,并在目录和正文页作标记,并按《晋职述职表》中的论文填写顺序进行排序;被SCI/EI检索的论文请在《晋职述职表》相应位置写清楚检索号。(注:副高、正高述职表中,论文仅限填写符合代表作水平的论文,未达到代表作水平的论文一律填写到“其他业绩成果栏”)。
3、对于在外校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由于博士论文相关信息未在研究生部备案,请在“学位在线”(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进行注册,免费查询本人学位证书信息,提交查询结果打印件以配合博士学位论文的认定。
4、为了统一评聘标准,述职表中的各项不允许个人擅自删减栏目。
人事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