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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东北石油大学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四届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06 10:37:41

各院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提升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高学会[2023]108 号)《关于举办第四届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黑龙江赛区)选拔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届东北石油大学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届黑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赛训结合促进教师教学创新能力提升,体系化、常态化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的赛训一体化平台、展示交流平台、改革示范平台、资源共享平台。

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程思政组为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大赛经过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比赛环节,按照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占总成绩的40%,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占总成绩的20%,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占总成绩的40%比例计算打分结果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成绩排名将作为推荐参加省赛的依据。

(一)网络评审材料要求

1.参赛教师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材料,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2,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课程教学的创新举措、过程与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

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应立足于学科专业的育人特点和要求,发现和解决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的“真实问题”。

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3。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

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

(二)现场评审

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 15 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四、参赛对象

落实教育部“完善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实现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要求,面向全普通本科高校在职教师(含研究生导师),其中主讲教师近 5 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 2 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 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 3名团队教师。已获得前三届大赛全国赛一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再次参赛。

每个院按照赛程提前安排院级赛训环节,参与教师应不低于学院专任教师数的20% (应尽可能组织未参赛教师参赛),每个院部正高组别至少1名教师或团队其他组别至少2名教师或团队。

分组:大赛按照“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设5个大组,其中第1-4组按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组,每组下设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3个小组,共计12个小组 (如下)。第5(产教融合组) 名额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一组为新工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组为新文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组为基础课程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组为课程思政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五、大赛实施

大赛采用校赛、院赛二级赛制,院赛形式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赛训结合注重实效,重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教学能力。

1.2023年12月22日之前完成院赛,并上交参加校赛名单(分组排序,不低于学院专任教师数的10%)。样表见附件5,签字盖章后将pdf和可编辑的excel表发送到71543493@qq.com。

2.2023年12月26日前提交网络评审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校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组织与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

(二)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参赛教师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和现场汇报环节中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及所在学院名称。

其他具体要求参照省文件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继红

联系电话:0459-650360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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