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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回收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通知

来源:教学实验室设备管理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06 11:12:09

 

校内各实验室及相关单位:

定于202312813:30-16:30本周五)学校统一回收实验室危险废物此次仅收集不怕冻的实验室废液和废弃包装物。本次危险废物回收实行有偿回收,有偿范围包含所有教学、科研、生产等环节产生的危险废物。相关学院或科研团队需做好危险废物的自查、清点、分类、装箱、登记和经费落实工作。危险废物实物自行交送到危废暂存库,工作人员现场逐一清点过磅。交送时需提供填写好的《危废转移登记单》一式两份,交送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最终实收重量和类别。

危险废物交接要求:

1、《危废转移登记单》内容与危废实物一一对应,并参照表中示例认真填报每一栏内容;经费名称和经费编号财务报账相一致,经费负责人须签字确认经费出处。请认真阅读《登记单》中的备注内容后填写。

2、状态为固体或粉末的废药品可按其他固体废物处置,装入箱中,互为禁忌的宜分装。

3、状态为液体的各类废试剂可按废液回收,装入箱中,互为禁忌宜分装。

4、除废试剂以外的各类废液、含油废液和各类纯油统一要求用20升或25升可密闭桶装,密封盖好,每桶装容量不得超过桶容量的3/4;不接受小于20升容量的小包装。

5、空瓶和空桶作为废包装物回收,必须不留残液,外观清洁。按玻璃瓶和塑料瓶分装。

6、将清点好的危废按:废液(无腐蚀性液体,多种成分且可混装)、废酸(具有腐蚀性酸性液体,多种成分且可混装)、废碱(具有腐蚀性碱性液体,多种成分且可混装)、含油废液(液体,油水混合物等)、各类纯油(液体柴油等)、包装物容器按玻璃和塑料进行分装(包括玻璃试剂瓶、塑料试剂瓶),其他固体废物装入箱中或袋中(包含固体或粉末废药品、沾有有毒有害的针头、针筒、锡箔纸、手套、破碎玻璃器皿、碎玻璃等;其中针头和碎玻璃等尖锐物单独分装)。小件危废装入箱中每个外包装上需粘贴黄色“危险废物标签”,标明内装危废名称、类别及实验室名称等相关信息

7、分装注意,桶/箱内如有剧毒、高毒、易燃易爆等高危化学品,需在实物外包装上特别注明;氧化与还原性质、酸性与碱性等互为禁忌的危废不能同箱/桶混装。

8、具体事项咨询6507962任老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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