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东油校发[2023]7号)及其有关要求,请各院(部)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院部教学督导总结及领导听课情况统计工作。需报送材料如下:
1、《XX学院(部)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撰写内容请参考:院部教学督导工作概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详见附件1;
2、《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院部教学督导听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2;
3、《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院部领导听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3。
(说明:1.院部领导包括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系主任等副处级以上领导。2.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听课不少于5学时,所听课程应包含一定比例的非本院部教师为本院部学生讲授的课程。)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2月15日报送机关楼310室,联系人:闫莉莎,电话: 6504116,电子版发送至gpzx304@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