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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基础数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27 15:29:58

各院部: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基础数据核对要求

(一)系统基础数据,包括个人信息(个人事务→信息查询→教师卡片)中身份证号、职称、职工类别、岗位状况等信息,外聘教师、劳务派遣教师务必录入准确的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建行除外)。

(二)授课任务(个人事务→教学工作→授课任务→教学日历IMG_256)中课程名称、学时、班级数、学生数、课程数量、尤其是申请调课后课表中教室是否为空更换主讲教师是否准确等信息,如有误联系本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后联系教务处修改。

所有基础数据核对及修改工作均需在2024年1月2日前完成,超时将不再进行调课申请审核和其他信息修改,请所有教师认真对待,及时核对数据,保证工作量计算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础数据核对范围

核对基础数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务。

理论教学是指课堂理论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是指实验课、上机课、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考务是指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监考、流动监考、补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其他考试环节中的出题、阅卷、批卡、试题库维护等均包含在理论工作量中,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三、工作量统计要求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务工作量将完全按照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日历及考试安排计算,即所有教学环节工作量以教务系统实际教学情况为准,不在系统中不予计算。各学院负责需检查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调课申请审核截止到12月29日(实习课程如有变动请提前调好)

理论工作量要求:理论学时必须保证一大节只安排一位主讲教师,申请本学期助课教师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排课,并于18周前将本学期《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助课考核表》交到教务科(机关楼233),不在系统中排课或未上交助课考核表均不予计算工作量。(助课超2门次者无需报送、系统不排课)

实践工作量要求:上机和实验课必须安排教学场地、授课教师和时间;分散实习必须生成教学日历,安排授课教师;其他实践类课程必须安排授课教师和时间,所有实践课程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上课,不得私自压缩教学周,所有实践类课程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排课将不予计算。

考务工作量要求:监考教师按实际情况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流动监考只统计统一考试的公共基础课流动监考工作量;巡考只统计非工作时间(晚上、周末、节假日)及期末考试周的巡考工作量;同一考试、同一人员、同一时间不能重复计发考试监考、流动监考、巡考工作量。流动监考和巡考需要在1月4日前提前上报教务处备案,填报附件1《巡考、流动监考工作量统计表》纸质版送至教务科(机关楼23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pukwgz@163.com。各学院请于12月29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监考、流动监考、巡考教师,最终考务工作量统计以教务系统为主,以统计表为佐证材料。如有无法在系统排考的,将情况说明及排考信息发送至邮箱nepukwgz@163.com。

理论核对联系人:卢静,电话6503700

实践核对联系人:齐平,电话6504114

考务核对联系人:戴语涵,电话6503459


附件1 巡考、流动监考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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