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基础数据核对要求
(一)系统基础数据,包括个人信息(个人事务→信息查询→教师卡片)中身份证号、职称、职工类别、岗位状况等信息,外聘教师、劳务派遣教师务必录入准确的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建行除外)。
(二)授课任务(个人事务→教学工作→授课任务→教学日历)中课程名称、学时、班级数、学生数、课程数量、尤其是申请调课后课表中教室是否为空、更换主讲教师是否准确等信息,如有误联系本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汇总后联系教务处修改。
所有基础数据核对及修改工作均需在2024年1月2日前完成,超时将不再进行调课申请审核和其他信息修改,请所有教师认真对待,及时核对数据,保证工作量计算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础数据核对范围
核对基础数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务。
理论教学是指课堂理论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是指实验课、上机课、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考务是指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监考、流动监考、补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其他考试环节中的出题、阅卷、批卡、试题库维护等均包含在理论工作量中,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三、工作量统计要求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务工作量将完全按照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日历及考试安排计算,即所有教学环节工作量以教务系统实际教学情况为准,不在系统中不予计算。各学院负责需检查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调课申请审核截止到12月29日(实习课程如有变动请提前调好)。
理论工作量要求:理论学时必须保证一大节只安排一位主讲教师,申请本学期助课教师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排课,并于18周前将本学期《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助课考核表》交到教务科(机关楼233),不在系统中排课或未上交助课考核表均不予计算工作量。(助课超2门次者无需报送、系统不排课)
实践工作量要求:上机和实验课必须安排教学场地、授课教师和时间;分散实习必须生成教学日历,安排授课教师;其他实践类课程必须安排授课教师和时间,所有实践课程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上课,不得私自压缩教学周,所有实践类课程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排课将不予计算。
考务工作量要求:监考教师按实际情况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流动监考只统计统一考试的公共基础课流动监考工作量;巡考只统计非工作时间(晚上、周末、节假日)及期末考试周的巡考工作量;同一考试、同一人员、同一时间不能重复计发考试监考、流动监考、巡考工作量。流动监考和巡考需要在1月4日前提前上报教务处备案,填报附件1《巡考、流动监考工作量统计表》纸质版送至教务科(机关楼23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pukwgz@163.com。各学院请于12月29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监考、流动监考、巡考教师,最终考务工作量统计以教务系统为主,以统计表为佐证材料。如有无法在系统排考的,将情况说明及排考信息发送至邮箱nepukwgz@163.com。
理论核对联系人:卢静,电话6503700
实践核对联系人:齐平,电话6504114
考务核对联系人:戴语涵,电话6503459
附件1 巡考、流动监考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