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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银龄教师支持我省民办高校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3/21 14:52:22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助力民办高校提质增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有关规定,及我省实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高校行动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董宏丽  

副组长:杨二龙

 员:徐  萌、张冬杰、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人事处:负责公布每年银龄教师选派的岗位计划和组织审核遴选、公式公布等。

离退休管理处:负责宣传动员并组织已退休银龄教师申报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宣传动员并组织本单位即将退休银龄教师申报工作。

三、实施范围

我校每年5月20日前完成组织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退休教师到省内民办高校任教。鼓励银龄教师投身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民办高校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办学质量。

四、选派程序

1.省教育厅汇总受援学校提出用人需求;

2.我校退休教师按需求报名;

3.职能部门审核和遴选;

4.公示公布遴选结果;

5.组织签订支援学校、受援学校、银龄教师三方协议;

6.进行岗前培训,做好上岗任教准备。

五、有关要求

省教育厅现对受援民办高校岗位需求、支援高校意向银龄教师进行摸底调查。请离退休管理处及各教学科研单位配合做好该项工作,组织我校符合银龄教师条件的、有意向参加支教工作的退休教师,填写《黑龙江省支援高校派出人员信息统计表(摸底)》(附件3),并于2024年3月26日前,将附件3电子文档通过邮箱方式(rcfwszk@163.com)报人事处师资科。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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