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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开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6/04 15:17:35

  按照《东北石油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开设工作,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由各开课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认定,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12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汇总表》发送至邮箱:nepujwcsjk@163.com。注:《东北石油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由学院留存。




附件1: 东北石油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规定.doc

附件2: 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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