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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6/18 08:46:58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深度融合,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牵引,推进专创融合课程、项目式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改革,切实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4年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申报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 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A类):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2.创业训练项目(B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3.创业实践项目(C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类型

1.国家级项目。含国家级一般项目、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

其中,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要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开展创新实践,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重点支持项目由教育厅负责择优推荐。

2.省级项目。含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结合创新教育发展趋势,重点支持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领域、“互联网+”行业领域、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及具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大创项目。

3.校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为1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已确定保研本校的四年级学生也可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2.项目参与者为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参与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

3.学生申报项目应将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科学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研究性学习。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创业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创新训练及创业训练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建设期限为2年,如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且取得突出成果可提前1年申请结题,学校将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审。

5.项目指导教师为1-2名,第一指导教师必须配备有本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个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两项。

6.立项项目原则上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结题工作。

7.各院部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训练与竞赛实践,推荐为校级的项目团队、省级及以上的项目团队必须申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且项目研究内容应与大赛内容相关。

8.各院部要优先考虑师生共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跨学年组建团队,允许在校留学生参与项目实践。

9.申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如果指导教师是机关职能部门、创新创业虚拟教研室、研究院所、教辅单位、无本科专业院部的教师以及依托本科生创新创业“揭榜挂帅”的立项项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1)通过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院部进行申报,由所在院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照通知中要求的各院部遴选过程及方法执行。(2)通过创新创业学院进行申报,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照通知中要求的各院部遴选过程及方法执行。

10.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立项工作要推进创新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在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和高水平学科竞赛基础上,设立由指导教师负责的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要求各院在此次大创项目立项工作中,建设的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应达到分配省级以上大创项目立项数的15%以上(向上取整,至少1项),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须汇总到《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建设清单》中(附件5)。

11.各院部申报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须以学生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内研究内容为主体,项目所属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中12个“学科门类”和四新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分类进行填报。

12.各院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上申报,二级院申报项目总数至少为该规定推荐省级项目数量的2倍。

1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在认真研读《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9)的基础上,明确项目立项宗旨和目标,提交相应的《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或《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申请书填写要求实事求是,项目验收将以申请书提交的研究目标及成果条件为依据,没有按申请书条件完成的,不予以验收。

14.在项目申请表中“预期成果”可详见《东北石油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6)。

四、项目经费

1.省级一般项目、国家级一般项目、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省级指导项目、校级项目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项目经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实施统一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教务处核定的预算进行经费的控制与核算。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相关的图书费、资料费、调研费、培训费、差旅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使用费、文献检索费、邮寄费、论文版面费和专利申请等费用的开支,项目经费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学校财会管理有关规定,凡违法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规定或超出大创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的,将取消相关项目经费资助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即:学生团队负责人)须向本项目组全体成员公布经费总额及详细使用情况。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学生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也不得提取任何酬金。经费使用由项目负责人经办并签字,经指导教师验收、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方可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五、项目遴选过程及方法

1.各院部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本学院所有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初审内容如下:(1)申请条件与资格审查(有未结题项目和使用经费不规范的不予申报);(2)项目信息是否完整,《项目申报书》填写是否规范;(3)项目论证是否充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4)项目结题预期成果是否可行。组织学生答辩,做好评审记录,并排序。学院的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应向学生及时公开。学校根据各院部排序和规定的限额(附件1),确定具备推荐省级及以上项目名单,各学院限额原则上按照其在校学生人数分配。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材料主要依据《项目立项申请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

3.学校根据评审结果,以及省教育厅推荐名额要求,将申报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依照排名顺序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结合我省项目建设规划,采用专家在线评审方式,对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项目级别(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国家级一般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此外,我校将立项建设至少174项校级“大学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

六、材料提交

1.各院部请于6月27日前将本院的《附件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排序)和《附件5: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建设清单》,纸质文件需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项目信息汇总表、专创融合教育改革项目建设清单的电子版及立项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指导教师姓名为单位命名)汇总后发至邮箱:cxcy_nepu@163.com6月28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每个立项项目的申请书要求大小不超过20M。

2.项目内容填报:

1)请创新训练项目(A类)和创业训练项目(B类)负责人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创业实践项目(C类)负责人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按照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装订,并于6月27日前由各院部统一将装订好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207),电子版汇总后发至邮箱:cxcy_nepu@163.com

2)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学校所有立项申报项目(包括校级项目)均须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进行在线填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8),须在7月1日前完成立项申报工作。

七、其他事项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将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到学生和指导教师,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3.新用户注册时须填写学校专属授权码,学校专属授权码为:F5C024AC。

4.在平台填写项目信息时,不允许空项、落项,每一项信息必须填写,若没有相关信息请填“无”。

5.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咨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459-6507917。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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