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3]32号)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预通知》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对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意见、改进措施与建议),见附件1;并提交2023-2024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初评成绩排名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 7月10日下班前报机关楼310室,联系人:闫莉莎,电话:6504763,电子版发送至gpzx304@163.com。
附件1:xxx学院(部)2023-2024学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总结
附件2:2023-2024学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初评成绩排名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