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教院函【2019】3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从即日起开始组织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省高校人文奖”)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高校人文奖”的成果类别包括论文、著作及研究报告。无论申报成果的完成人排序第几,每人只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必须进行查重检测,无查重检测结果的一律不予受理。检测结果原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后,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同申报。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检。
三、申报“省高校人文奖”的成果,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及《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附件。
四、此次奖励申报初稿送审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纸件材料终稿一式7份(含1份原件)及所有电子版材料报送最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报送地点为行政办公楼3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nepucgk@126.com
联系人:孙燚 高晶 联系电话:6503798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附件一 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黑教院函【2019】34号).pdf
附件二 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docx
附件三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