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件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课程评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评估工作组和评估专家组成员及相关职责,并在已提交的抽评课程名单中完善评估专家信息。请将签字盖章后的课程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及已完善评估专家姓名的抽评课程名单电子版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课程自评,于11月4日之前将各门课程的自评报告提交各教学单位评估专家组,并由各单位统一将自评报告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各项材料均只需报送电子版,邮箱: nepujpzx@126.com。联系人: 闫莉莎,6504763。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