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的立项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中立项条件开展申报遴选推荐工作。
二、选题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2)。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三、推荐数量
本次申报项目分为两类:个人项目、创新团队项目,每个学校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
四、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
(二)填写《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附件4)。
五、材料报送
(一)《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分为个人项目、创新团队项目两类,见附件3、附件4)纸质版一式六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请书》的封面页。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机关楼322室,全部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rcfwszk@163.com。
六、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
(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中所涉及的申请人年龄、项目团队等方面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语信〔2023〕2号),文件链接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19/s233/202312/t20231205_1093228.html。
联系部门:师资科
联系人: 毕耕
联系电话:6503326
师资科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