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东油校发【2021】152号(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高水平业绩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及2022年度高水平业绩成果补充成果,现对2023年教学科研高水平业绩成果审核通过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仅对所公示业绩成果的真伪性可提出异议,要求实名制提供相关异议情况及佐证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
联 系 人:闻 婧
联系方式:(0459)6504929
人事处劳资保险科
202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