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2020年修正)》(东油校发〔2020〕20号)要求,并结合《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2]3号)中关于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指导意见,现就2024年职称评审同行专家评议代表性成果事宜说明如下:
一、代表性成果范围
代表性成果在现行2篇论文,或1篇论文+1部二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著作)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新增项目(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决策咨询(建言献策)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标准规范、知识产权、创作作品等成果中的1项。要求申报者必须为代表性成果第一完成人且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评议办法
1.代表作评议要求参照《东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2020年修正)》(东油校发〔2020〕20号)的附件3执行。
2.副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评议工作,均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议,评议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发放。
三、评议材料要求
1.提交同行专家鉴定表,仅需填写申报人姓名即可(Word格式),见附件1。
2.代表性成果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其中论文可提供论文的影响因子报告、sci检索证明等材料(PDF格式)。
3.提交按要求修改后的同行评议用晋职述职表(并转成PDF格式),见附件2。
4.专家函(word格式),见附件3。
5.申报正高人员评议费1500元、申报副高人员评议费1300元。
6.以上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科+正高(副高)+申报人姓名”发至邮箱tonghangpingyi@163.com
四、报送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务必于2024年12月14日15时前发到指定邮箱,评议费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交到人事处(机关楼335室),同时各单位提交汇总后的学科目录纸质版一份。
五、其他说明
近三年同行评议通过的人员,自愿选择是否再提交新的代表作参与同行评议;今年首次参评的人员及2023年同行评议未通过人员,今年需要提交新的代表性成果,如果不能够提供,则不用提交相关材料,今年将不能参与评审。
六、联系人:苏珊珊 李月明
联系电话:6503274
校职称评聘办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