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强化并优化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体系与成效,切实发挥师德师风评价在引导教师职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依据《东北石油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东油党发〔2018〕83号)及《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东油党发〔2018〕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与指导原则,现就2023-2024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正式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承担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考核时限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考核详细内容见《东北石油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四、考核程序
(一)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全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三)各学院(部、研究院)成立由党委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任务,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四)各单位根据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情况,作出教师个人师德师风考核结论。
(五)由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师反馈考核结论并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论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
(六)对师德师风考核结论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由本人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2),考核结论汇总后一并上交人事处。
五、考核方式
2023-2024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采用开展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评价和单位考评相结合的师德师风考核方式。
(一)个人自评:教师本人对照《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我评定,作出自我评价结论。
(二)教师互评:各院部教学系的教师对照《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互相评定。
(三)学生评教: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教。
(四)教学督导评价: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教学督导进行评价。
(五)单位考评: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结合教师的日常师德师风表现,综合教师个人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和教学督导评价意见进行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
六、考核结论
考核评价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其中,“优秀”占考核人数的20%--25%。教师出现下列行为致使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请参照《东北石油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第十三条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论作为下一年度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论是本学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师德师风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评优奖励等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在下一学年度不得参与高一级的职称晋升评审。
(三)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方能推荐申报下一年度校级师德先进个人。
八、考核要求
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做出考核结论等次时,要充分听取教师所在党支部书记意见。对于协助、纵容、包庇被考核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九、所需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1份(正反面打印,需签字盖章);
(二)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需签字盖章);
(三)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1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发送电子版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机关楼322室。
联系人:逄博 毕耕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科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