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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29 12:55:17

 

各学院:

根据疫情和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工作实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工作具体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各院部应成立结题验收领导小组和结题验收专家组。结题验收工作:2018年立项的项目可参照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2019年立项的项目可参照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2019年修订)等文件采取网上结题答辩、专家评审结题材料方式进行结题验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单位验收工作,并向学校汇报本单位结题验收情况。

2、本次验收对象为:2018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的项目和项目负责人为15级学生(大四学生)的项目必须结题验收,以及2019年申报的项目(2019年立项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量自行选择结题)。

3、各院部自行安排本单位结题答辩工作,要求2020518日前完成即可,并于58日前将安排情况(附件1)发送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sjk03@126com

4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并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鼓励各学院邀请校外企业专家或创业导师参与

5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限期整改)、撤销项目3类。各院部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推荐1-2门优秀项目学校将组织评选推荐至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及学校创新创业成果展。

6结题项目答辩时必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供包括(电子版):结题验收书、存档资料及研究报告材料。

纸板材料:国家级、省级上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校级上交《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一份,套印;《东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存档材料及研究报告》、佐证材料及发表论文附后侧,一式一份,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每个项目须将“结题验收书”、“存档材料及研究报告、佐证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统一将结题验收书首页粘贴于档案袋外侧,成果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即可。

各院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到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创新创业栏目中下载,所有纸质材料由指导教师保存待开学后各院汇总后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各院汇总后发送到sjk03@126.com

7、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凡是未结题的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须在线提交延期申请。通过学校结题验收的项目,须5月25日前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录入相关结题验收信息,如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等。平台网址:210.46.97.234。

联系人:李志科   联系电话:13664662230    

地址: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机关楼233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答辩会议安排.doc

 附件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5:东北石油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doc

 附件6:东北石油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2019年修订).doc.doc

 附件7: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存档资料及研究报告封皮及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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