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东油校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标准
“双师双能型”教师,是指我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其他教师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本办法认定)。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第四项内容。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院(部)初审。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4.学校认定。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所有填报信息均需附证明材料作为支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做好初步审核、报送工作。
1.申报表、汇总表、证明材料应保证完整详实、规范准确,申报人应提供与现从事岗位和所学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2.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岗前培训合格证不作为认定依据。职业技能证书等级需为中级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
3.指导学生参加竞赛需同时提供学生获奖证明和第一指导教师证明。
4.来校前有企业工作经历可通过查档证明,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5.科技特派员请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书,或省级部门发布的包含名单的派驻服务通知。
6.横向课题、专利请提供科研部门认证的相关材料,或与企业签订协议书的完整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两项材料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各一份,报送至机关楼3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附件3《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联系科室:师资科(教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