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要求,现就推荐大赛评审专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投孵化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重点征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及其他交叉学科领域的行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创投孵化专家、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等有关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完成评审工作;
3.熟悉创新创业领域政策法规,具备丰富的科研、产业或投资评审经验;
4.无科研失信等情况,能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
(二)专业条件
1.行业专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学术造诣,并至少具备以下两项条件:①近5年以通讯/第一作者在JCR Q1期刊或CCF A类会议发表论文≥3篇;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③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权威学会会士称号(如IEEEFellow);④近3年有国际会议特邀报告或学术任职,具备技术转化、标准制定等产学研成果。
2.企业管理专家:科技型企业家或科技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创投孵化专家:需从事创投孵化工作5年以上,熟悉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成功的投资案例或主导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
4.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熟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合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法律实务或知识产权工作5年以上,主导或参与过重大科技项目法律咨询、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制定等工作。
三、推荐程序
申请人填写《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及《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相关资格证明等材料,于2025年5月13日之前将附件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科建设处,附件1及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科建设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后提交材料至相关部门;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择优向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推荐。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的评审专家将择优纳入“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库”,大赛全国复赛、总决赛评审专家主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同时,将根据需要从中抽取部分人员作为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
(二)推荐的评审专家如受邀参加评审,需服从大赛组委会有关安排,不得无故放弃。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
(三)各单位推荐评审专家数量不超过10个,部署院校不超过15个。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
2.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付 璐 刘 洋
地 址:东北石油大学机关楼215
电 话:0459-6503952
E-mail:franliu0027@163.com
东北石油大学学科建设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