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0〕20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教育部2020年外派储备干部推荐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三)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印尼语、越南语、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驾驶技术熟练。
二、选拔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如有符合选拔条件并有此志愿的教职工,请到本单位报名并填写《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后续选拔程序的人选。
(三)确定推荐人选。对符合选拔条件的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批准后,确定为我校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报送教育厅人事处。
(四)组织考察。由教育厅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审核后,综合考虑岗位要求、人选条件、外语水平、能力特点等因素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到我校对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确定参加培训人选。
(五)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为期2周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将作为外派储备干部入库。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派出,任期二到四年。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严格掌握标准,在个人志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作为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
(二)选拔我校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具体推荐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4:00前将《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机关办公楼320室),电子版发至nepursk@126.com。
附件1: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
附件2:驻外外交人员法
联 系 人:尹义方 魏永生
联系电话:650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