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服务水平和办学效益,按《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试行)》(校发【2019】89号)文件要求,对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室实行中心制管理。经2019年12月11日学校第30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相关二级学院设置成立教学实验中心及分析测试中心,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实验中心建设管理条例(试行)》(校发【2019】107号)文件进行设置、建设及管理。
实验中心(含分析测试中心)的建立,必须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要求,重点在资源配置上体现优化组合、共用共享,采取申报、考察论证、审批的方式进行,避免因盲目建立造成学校教育资源的浪费。
建立实验中心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证:
1.发展方向。要有稳定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有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及目标,以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工作任务。要有饱满的工作任务。
3.场地设施。要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4.人员配备。要有专职中心主任及其他专职工作人员。
5.仪器设备。要体现统筹共享。
建立实验中心应提供论证报告,院长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审核,经东北石油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考察论证后,上校长办公会批准。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
联系人:陶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50796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