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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使(借)用计算中心机房要求说明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5/27 08:11:33

  1. 使(借)时间严格按照课程表时间安排,非课间时间段禁止出入,以保证其他机房的教学正常进行。上课教师及学生必须遵守《计算中心实验室管理规定》。

  2. 教务安排的实验课程,请实验老师于每学期开学第0周与计算中心联系安装软件事宜(联系电话6503729 卢金昊)。课程进行中间,原则上不安装软件;借用机房,不安装软件。

  3. 计算中心机房在指导教师到位后开放。无教师,不开放。

  4. 已经被排课或临时借用的计算中心机房,如果课程取消或调整,请及时更新教务系统,并提前与计算中心管理人员联系(2楼电话:6503375 45楼电话:6504957),以便于其他课程使用。

  5. 因系统维护,计算中心机房星期一上午不开放。此外,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不开放。

  6. 计算中心属于计算机实验机房,不承担理论课课程。

  7. 严禁学生在计算中心机房内大声喧哗、进食、私自调整座位、随意走动、搬动设备、插拔电源。上机期间由指导教师负责维持机房内的纪律和秩序。

  8. 为加强机房的管理与维护,保证机房的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与使用,不准在临时借用的机房私自安装软件。

  9. 禁止学生自带笔记本,禁止学生插拔网线。

计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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