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部处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0/31 17:14:45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资格

1.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2.已获其他省部级奖项的可以申报第十届高等学校科研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科学)。

、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1项。

、申报程序

1.申报人访问(无需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该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下载《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再提交至科研处。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3.科研处将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word版。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3.申报成果和相关的佐证材料PDF版(含目录)。

4.材料截止时间: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4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epuapo@163.com。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成果科 高晶 王荣昊 6503798


2025年10月31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2019 东北石油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服务邮箱:Webmaster@nepu.edu.cn

  

今日共计访问量:
本站共计访问量: